本广东新华发行集团电子商务事业部2024年-2025年快递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0.1万元,招标人为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500.1万元,其中包组一人民币175.03万元/年,包组二人民币325.07万元/年。按实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包组,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东新华发行集团电子商务事业部快递服务-广东省内;
(002)广东新华发行集团电子商务事业部快递服务-广东省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东新华发行集团电子商务事业部快递服务-广东省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加盟服务商,需要提供快递公司的授权书(或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快递公司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广东新华发行集团电子商务事业部快递服务-广东省外)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加盟服务商,需要提供快递公司的授权书(或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快递公司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9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2日17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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