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中药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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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品目预算 (人民币 元) |
最高限价 (结算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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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批发业 |
中药颗粒供应服务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00 |
100.00 |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合同履行期内实际业务以采购人实际发起的需求为准,采购人无法预计且无法保证实际业务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考量各项相关因素,在合同履行期内若因相关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报价采用结算率方式,投标人投标结算率不能高于最高限价(100.00%)且不能为零或者为负数(即0.00%<投标结算率≤100.00%),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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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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