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湛江项目海洋设备维修 |
| 项目概况: | 天津分公司海上(生产井)项目部在湛江和海南地区为中海油提供海上射孔技术服务,其海洋施工及辅助设备需定期维修保养,现采用公开谈判方式确定合作维修供应商,并根据谈判结果签订维修合同,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0万元(不含税),签订年度框架合同,最终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
| 项目单位: | 天津分公司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 资质条件:资质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生产经营场所,依法登记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有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3.2. 安全资格要求:安全资格要求:维修方须明确本项目安全负责人,接受招标人HSE承包商检查;(需提供承诺书)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近两年(2022和2023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5. 信誉要求:(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存在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由评委现场查询。(2)维修方近1年生产经营服务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书)。(3)暂停投标资格:在中石油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4)取消投标人资格:在中石油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5)参加投标的维修方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发售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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