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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辉南县县城建成区无人机航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9-3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3年度辉南县县城建成区无人机航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万元

最高限价:94万元

采购需求:对辉南县县城城建区利用无人机进行航测,生产出正射影像(DOM)及倾斜模型(分辨率5cm),依据采集后的成果文件为本项目开发地理信息数据应用平台,其他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完成航测、5日内完成平台开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和测绘航空摄影和工程测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由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08日08:30至2024年10月12日16:00前(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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