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本项目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2024-2025年承揽食堂项目运营物资集中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主要涉及水产、肉类、蔬菜、干杂类、牛奶、米油、坚果干货、饮料、零食、低耗品类等食堂项目运营物资。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380万元(含税)。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标包划分及采购内容如下:
标包一:食堂食品物资
预估含税采购金额:290.00万元;
份额划分情况:不划分份额,100%承接;
折扣限价:蔬菜类8.2折,水产类、肉类、粮油干杂调味品类8.5折;
中标人数量:中标候选人2人,中标人1人。
标包二:油米等物资
预估含税采购金额:75万元;
份额划分情况:划分2个份额,份额1占70%,份额2占30%;
最高限价:75万元(含税),其中份额1:52.5万元(含税),份额2:22.5万元(含税)。
中标人数量:中标候选人3人,中标人2人。
标包三:食堂低耗用品
预估含税采购金额:15万元;
份额划分情况:不划分份额,100%承接;
最高限价:15万元
中标人数量:中标候选人2人,中标人1人。
1.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物资品类、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
序号 |
标包名称 |
物资品类 |
预估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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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一:食堂食品物资 |
水产类 |
40 |
内江电信大楼食堂 |
详见第5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第3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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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肉类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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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蔬菜类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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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粮油干杂调味品类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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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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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物资品类 |
预估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标包二:油米等物资(份额1) |
牛奶类 |
12.6 |
内江电信大楼食堂 |
详见第5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第3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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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米油类 |
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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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坚果干货、饮料、零食类 |
15.4 |
|||
|
小计 |
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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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标包二:油米等物资(份额2) |
牛奶类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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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米油类 |
10.5 |
|||
|
3 |
坚果干货、饮料、零食类 |
6.6 |
|||
|
小计 |
22.5 |
||||
|
合计 |
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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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物资品类 |
预估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标包三:食堂低耗用品 |
低耗用品 |
15 |
内江电信大楼食堂 |
详见第5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第3点 |
|
合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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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本项目根据第六章 商务要求1.1.5 报价要求和结算标准为参考,标包一:食堂食品物资进行折扣率报价;标包二:油米等物资进行清单报价,标包三:食堂低耗用品进行清单报价。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标包一设置最高限价折扣率,按照折扣率报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包二、标包三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单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2.1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2业绩要求:
标包一:食堂食品物资
投标人应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行政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单位类似项目(类似项目:食材配送及销售)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数量不低于2个(合同或发票)(同一个客户单位的合同或发票只计算一个)。
标包二:油米等物资
投标人应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行政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单位类似项目(类似项目:超市商品配送及销售)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数量不低于2个(合同或发票)(同一个客户单位的合同或发票只计算一个)。
标包三:食堂低耗用品
投标人应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类似项目:日用百货销售配送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数量不低于1个(合同或发票)(同一个客户单位的合同或发票只计算一个)
2.1.3 标包一、标包二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招标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0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1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2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3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4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1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05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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