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成都市新津区响水沟排洪渠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都市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成都市新津区响水沟排洪渠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投资〔2023〕115号);成都市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成都市新津区响水沟排洪渠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24〕63号);成都市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成都市新津区响水沟排洪渠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投资〔2023〕125号);成都市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成都市新津区响水沟排洪渠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24〕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新津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_区财政统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成都市新津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新津区普兴街道创智湾片区段响水沟进行治理,提高其排水能力,新建长度约832米。包括土方工程、渠道工程、路面破除与恢复工程等。
2.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R拟派项目经理具有_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_证书,注册专业_水利水电工程___(须为本单位 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R提供: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内)或成立至今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不提供;
R近 5 年R已完成 R正在施工/实施 R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19年01月01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水利类工程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含联合体牵头人)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执行信用信息管理评价的行业类别除外);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3.5 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01 日起,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不见面开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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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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