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美美与共—黔南州民族风情展》项目(展厅陈列布展及装修工程)
预算金额(元):17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美美与共—黔南州民族风情展》项目(展厅陈列布展及装修工程)
标项一:
标项名称:《美美与共—黔南州民族风情展》项目(展厅陈列布展及装修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美美与共—黔南州民族风情展》项目(展厅陈列布展及装修工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申请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4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1日00时00分至 2024年10月14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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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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