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吉首市太平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吉发改发[2024]13号,建设单位为吉首市乾兴城市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吉首市乾兴城市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为930.26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吉首市太平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1.2.2 建设地点:吉首市太平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1栋住宅楼,建筑面积2116.74平方米,建筑层数为6层,砖混结构,檐口高度18.8米,附属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弱电工程、室外排水工程、室外消防工程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吉首市太平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的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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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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