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6栋既有建筑物维修加固,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图纸和第三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天。工程计划2024年10月26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12月5日完成合同工程清单内容40%,全部工程要求于2025年4月23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签约合同价15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业绩中无法反映建筑工程具体金额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目前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具有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其中本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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