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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5720Z |
发布日期 |
2024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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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国营芜湖机械厂通用物资电商平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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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招标人 |
国营芜湖机械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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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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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为确保国营芜湖机械厂生产、办公日常运行,保证所需劳保类、工具类、刃具类、量具类、电器类、配件类、五金类、办公用品类、常用耗材类等通用物资采购质量及成本,组织对国营芜湖机械厂通用物资电商平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入围3家供应商,所需商品数量以实际有效订单所载数量为准。所需商品价格为含税价,主要包括采购过程中商品(含样品)价格、车辆费用、运输费用、递送费用、包装费用、售后服务费用,涉及的人员职业健康和安全环保等所有责任均由供货方承担,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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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
1个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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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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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为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或其电商平台主办单位的授权单位。 ①投标人如为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如投标人为电商平台主办单位的授权单位,则应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四章第十八条之规定,即“电信业务经营者经发证机关批准,可以授权其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少于51%并符合经营电信业务条件的公司经营其获准经营的电信业务。发证机关应当在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中载明该被授权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等内容。”(须提供电商平台主办单位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扫描件,以及投标人被授权使用该电商平台进行经营活动的授权书,并加盖授权方和投标人双方单位公章。)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根据项目单位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书面承诺) 4、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的: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书面承诺及指定网站截图);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书面承诺及指定网站截图); ③被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须提供书面承诺及指定网站截图); ④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行贿犯罪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最终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的。(须提供书面承诺)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5、其他要求: (1)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地区、行业的相关标准。(须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具备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品类物品的供货能力及每日供货配送能力,及招标人临时需求的紧急配送能力、抗风险能力,接到招标人需求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地点进行配送。(须提供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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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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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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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获取文件的时间 |
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下午17:00 整(北京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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