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A区-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4-8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8元,最高限价:********.8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A区-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88
********.8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概况:项目###县任店镇寺庄村西侧,项目占地面积********.12㎡,建设1栋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种植生产面积 ********.00㎡。包括项目土建工程,给排水、暖气、电力等相关生产配套设施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施工标段,第二标段为监理标段。
********、施工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施工计划工期:6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7、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9、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0、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12、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1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1、项目名###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A区-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4-8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8元,最高限价:********.8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A区-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88
********.8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概况:项目###县任店镇寺庄村西侧,项目占地面积********.12㎡,建设1栋生产智能化玻璃温室种植生产面积 ********.00㎡。包括项目土建工程,给排水、暖气、电力等相关生产配套设施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施工标段,第二标段为监理标段。
********、施工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施工计划工期:6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7、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9、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0、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12、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1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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