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明码标价行为。 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在以旧换新活动中,要严格做好参加活动商品的价格标示工作,要明确标示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商品在商务部门备案的价格,张贴参加活动标识,做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严禁价格欺诈行为。 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在以旧换新活动中,不得对产品临时提价、虚假打折、虚假标价、诱导交易、以次充好、虚报产品信息,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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