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FCG;
2、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盟市、监管企业2020年以来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万元;
5、最高限价:30万元;
6、服务内容:对2020年以来各被评估单位在机构设置、制度健全、队伍建设、追责事项处置以及上级文件精神落实等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评估、对各被评估单位监督追责工作进行实地辅导、对部分监管企业追责事项提供现场咨询指导。(投标人须对14个盟市及计划单列市、20户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进行实地评估和辅导工作,在每家单位的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天;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团队不少于3个,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3名,除采购方同意的特殊因素外,不得更换固定成员);
7、服务履行期限:2024年11月20日前;
8、技术标准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9、成交人数量:本项目确定1名成交人;
10、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审查供应商出具的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或者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到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2021 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 1 项本项目同类咨询服务类项目业绩(同类业绩指:企业咨询,提供咨询服务项目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页,业绩合同中的主体需与应答人一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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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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