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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改造提升项目温泉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9-29 收藏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973079.00元;(其中暂估价部分办公楼为400000.00元、管理中心为100000.00元、水处理站为200000.00元)。

5、采购范围:主要为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改造提升项目温泉工程,内容包括:温泉工程、垃圾收集间工程及暂估价部分(暂估价内容包括办公楼拆除及增加隔断,管理中心拆除及改造,水处理站改造增加监控设备及管道改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工期:45日历天,设备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

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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