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采购专卖执法终端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采购专卖执法终端项目,供货地点: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指定地点,包含但不限于市局公司、21个区县;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2招标范围:为推动专卖执法向数字化转型,进一步规范专卖现场执法行为,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采购56套专卖执法终端,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2 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等证明文件资料);3.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凡是被政府、公检法等部门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我单位投标(提供承诺书;查询网站:“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3.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的企业,不得参与我单位投标(提供承诺书;查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3.5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时按以下两种检索条件分别查询:行贿【①供应商名称、行贿罪;②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行贿罪)】;串通投标 【①供应商名称、串通投标罪;②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串通投标罪)】;3.6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3.7 供应商未被烟草行业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入区域和期限内(提供承诺书);3.8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3.9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3.10 提供执法终端移动端与全国统一专卖监管平台省级专卖监管子系统无缝对接承诺书;(供应商可在报名前自行联系采购人勘查现场);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指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至2024-10-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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