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方市建筑与装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16065.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65.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计算期按 41 年, 其中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40 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资质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本项目施工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的,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联合体协议约定施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近三年内参加过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3.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原件);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3.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8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登录网站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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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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