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936820元(大写:壹佰玖拾叁万陆仟捌佰贰拾元整)
最高限价: 1936820元(大写:壹佰玖拾叁万陆仟捌佰贰拾元整)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泗水县农业中心、科技文化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本项目位于泗水县农业中心、科技文化中心,办公楼总面积约39855平方米,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整个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食堂服务、工程运行维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且双方协商一致无异议,可续签1-2 次一年期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
6、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公开报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及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投标,否则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9月29日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 12时00分 前(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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