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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人武部)采购国防教育宣传文化墙物资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9-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BA(请登录)
  2. 项目名称:新安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人武部)采购国防教育宣传文化墙物资项目
  3. 预算金额:人民币339401.90元
  4. 最高限价:人民币339401.90元
  5.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新安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人武部)采购国防教育宣传文化墙物资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1.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 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 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格式自拟)
  9.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要求的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 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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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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