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黔南州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独山、平塘、都匀)勘察设计已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局以黔南发改产业【2024】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独山县、平塘县、都匀市。
2.2建设规模:独山建设38.32km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平塘建设5.30km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都匀建设15.82km森林防火应急道路
2.3项目周期:30天。
2.4招标范围:勘察阶段:踏察、勘测(初测和定测)及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交竣工验收配合、变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勘察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不可与其他单位组成不同的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制作(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C级或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依据《2023年度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省级(设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或《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的规定,其最新(2023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以上,引用信用评价等级时,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招标项目采用设计“主体工程”专业)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引用原则为:(1)贵州省公路局公布的评价结果(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领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2023年度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省级(设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3)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4)从业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的最新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5)以上评价结果都没有评价的,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①、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②、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③、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④、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23时59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黔南州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独山、平塘、都匀)勘察设计已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局以黔南发改产业【2024】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独山县、平塘县、都匀市。
2.2建设规模:独山建设38.32km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平塘建设5.30km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都匀建设15.82km森林防火应急道路
2.3项目周期:30天。
2.4招标范围:勘察阶段:踏察、勘测(初测和定测)及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交竣工验收配合、变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勘察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不可与其他单位组成不同的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制作(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C级或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依据《2023年度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省级(设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或《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的规定,其最新(2023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以上,引用信用评价等级时,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招标项目采用设计“主体工程”专业)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引用原则为:(1)贵州省公路局公布的评价结果(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领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2023年度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省级(设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3)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4)从业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的最新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5)以上评价结果都没有评价的,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①、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②、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③、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④、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23时59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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