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玉米产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字〔2024〕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已落实,招标人为青冈县排水服务中心。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青冈县玉米产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青冈县青冈镇。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5460.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将4座池体改造成四组AA/0池并联运行;新建二沉池2座,污泥浓缩池1座,自养式脱氮池1座,清水指示池1座;同时购置安装相应设备设施。
2.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共计367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
建安费:2212.77万元,拟采用下浮费率报价形式;
设计费:680800.00元。
注: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初步设计概算价格,最终价格以施工图纸编制的经过财政审核过后的财政评审价格为准,下浮率有关说明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2.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要求:现场按照“黑建规〔2023〕2号”文件执行,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将人员信息上传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资料员除外),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信誉要求:
3.3.1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3.2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3.3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6.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
3.6.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
5.2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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