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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4年灯联网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9-29 收藏项目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4年灯联网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4年灯联网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参选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4年灯联网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灯联网服务。本项目预估采购总金额:2084.7657万元(含税),其中标包1含税金额213.9293万元,标包2含税金额1365.7358万元,标包3含税金额505.1006万元。标包1适用增值税税率13%,标包2适用增值税税率6%,标包3适用增值税税率6%。具体各个标包规模如下表:

标包

序号

项目

数量(项)

不含税单价

(万元)

不含税总价

(万元)

税率

(%)

含税总价

(万元)

备注

1

1

路灯设备

1

189.3179

189.3179

13

213.9293

 

2

1

路灯智慧调试升级服务

1

66.73

66.73

6

70.7338

 

2

亮化提升服务

1

1221.7

1221.7

1295.002

     

3

1

路灯运维服务

1

429.34

429.34

6

455.1004

 

2

路灯变压器年度安全检测

1

47.17

47.17

50.0002

     

合计(万元)

1954.2579

/

2084.7657

         

1.6 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包,每个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对所有标包应答,本次项目实行兼投限中,同一参选人最多中选的标包数为【2】个。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 一家

☑  每个标包各1 家,中选份额:100%。

1.8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不含税单价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折扣(ON)(%),详见分项报价表。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标包1采购路灯设备,标包2采购亮化节能综合服务,标包3采购路灯运维服务、安全检测等。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2.2服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2.3合同有效期:标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标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标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2.4服务能力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比选文件和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成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标包1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标包2累计金额不低于600万元(含);标包3累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 。注:(1)类似业绩范围:标包1:信息化设备(含灯联网设备)销售类;标包2:灯联网节能综合服务类;标包3:路灯运维服务类;(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① 标包1需提供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②标包2、标包3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3代理商或制造商要求(标包1):本项目标包1接受代理商应答。参选人如为应答核心产品(标包1:单灯控制主机、单灯控制器、LED一体化智慧路灯 )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函;参选人如为应答核心产品(标包1:单灯控制主机、单灯控制器、LED一体化智慧路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答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如出现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或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答产品授权多家代理商应答的,相关应答均被否决。

3.4控股、管理关系:①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②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③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注: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7月1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7月1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7月1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9日(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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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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