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徐州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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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徐州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徐州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项目包含徐州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软件平台的运维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17”的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9.2”的内容)。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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