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全国处理中心及国家支付系统创新实验室业务用房项目(1#主楼等7项)电梯采购,已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书(京建计(备)字〔2022〕007号)),资金来源为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电梯设备的运输、供货、验收及保修,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全部服务工作。交流电梯共16部,其中客梯11部,货梯3部,食梯2部,具体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
招标暂估金额:3938000.00(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北京海淀翠湖科技园HD00-0302-0071地块。
其它说明:/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1、本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是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1)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无机房客梯A级(旧)、无机房货梯B级(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新)、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不分等级(新)资质,近3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资质,近3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拟采购货物的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2)申请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2.本货物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2024-09-29 16:00:00-2024-10-09 16:00:00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0-1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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