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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互联网诈骗信息防范系统(三期)项目链路租赁服务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贵州省互联网诈骗信息防范系统(三期)项目链路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元):500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000000.00,标包2:3000000.00,标包3:500000.00,标包4:5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品目一(电信合成数据传输)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品目二(移动合成数据传输)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品目三(联通合成数据传输)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品目四(广电合成数据传输)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自链路开通之日起一年,标包2:自链路开通之日起一年,标包3:自链路开通之日起一年,标包4:自链路开通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其他:/,标项2:其他:/,标项3:其他:/,标项4:其他:/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2: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3: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4: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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