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盛世嘉苑二号院供配电工程已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管开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配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盛世嘉苑二号院供配电工程;
2.2招标编号:24-G
2.3建设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潮河东路以东、李马庄路以西、怡居路以南、乐居路以北;
2.4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1045平方米(61.57亩),总建筑面积175861.5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23549.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312.24平方米),容积率2.99。项目总计7栋高层(地下2层,1#、4#、5#楼20层、6#楼地上19层、2#、3#楼地上33层,7#楼地上22层),1栋社区用房,1栋幼儿园。本次对盛世嘉苑二号院供配电工程进行招标;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电力排管、新建开闭所等施工设计图纸(含答疑)、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文件(如有)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以通过电力部门的专项工程验收合格并正式送电为准;
2.7工期:10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为承装五级(含)、承修五级(含)、承试五级(含)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注:以上人员和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近期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并提供查询的相关材料,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2其他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
(3)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4)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包含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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