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定县广阳经济带片区三平台打造项目35kv大峪变电站进出线 入地改造工程已由平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社(2024)54号、平发改社(2024) 1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 定县融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定县广阳经济带片区三平台打造项目 35kv大峪变电站进出 线入地改造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规模:本工程是平定县广阳经济带片区三平台打造项目 35kV大峪变 电站高压线路进行入地改造工程(二期),涉及已运行 35kV线路 3条,分别为大 峪线(红卫-大峪线路),大峪 II 线(苏峪-大峪线路),大冶线(大峪-冶西线 路);10kV线路 10条,后沟线(公用线带分支 5条),丰泰线(专线),庙沟线(公 用线),富鑫 II线(1#已断开),煤气线(专线),城南线(公用线带电缆分支 1 条),城北线(公用线带分支 1条),西开双回线,城中线。主要内容包括:1、35kV 架空部分:新建 35kV架空线路 0.3公里,新建杆塔 4基,改造大峪线和大峪Ⅱ线 两根 ADSS/24光缆合计 2.1km;2、35kV电缆部分:新建 35kV电缆线路长度 1.77 公里;3、10kV部分:①架空部分:新建架空线路合计长度约为:后沟线 0.15+丰 泰线 0.15+城北线 0.15+西开线 2x0.1+城中线 0.1=0.75公里(共 6条),新建杆 塔 5基。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 7台,隔离开关 7组,线路氧化锌避雷器 7组, 导线均按照 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设计;②电缆部分:4.73公里;电缆熔 接头 6个,10kV户外冷缩电缆头:7套,站内电缆头:9套。新建 10kV环网箱 4 套。另外 4台环网柜共考虑 400米电缆与原分支线路接火。4、大峪变电站站内 部分:新建电缆沟道(1.8mx1.8m),总长度约:140m,人孔井 4座。将大峪 35kV 变电站 35kV架空进线改为电缆进线,新增电缆出线架及相应设备等电力线路施 工内容,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 包。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其他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 容做调整的权利,中标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4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5建设地址:平定县冠山镇大峪村 2.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定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验收符合国家、 行业及地方规范、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体 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 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1.2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 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 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 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1.3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2)本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3.2 联合体形式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 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 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及各方承担的相应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 授权书,证明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为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 合同的全 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3省内企业须在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到企业信 息。 3.4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式。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 成一个联合 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 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9月 29日 17时 00分至 2024年 10月 8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平定县广阳经济带片区三平台打造项目35kv大峪变电站进出线 入地改造工程已由平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社(2024)54号、平发改社(2024) 1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 定县融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定县广阳经济带片区三平台打造项目 35kv大峪变电站进出 线入地改造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规模:本工程是平定县广阳经济带片区三平台打造项目 35kV大峪变 电站高压线路进行入地改造工程(二期),涉及已运行 35kV线路 3条,分别为大 峪线(红卫-大峪线路),大峪 II 线(苏峪-大峪线路),大冶线(大峪-冶西线 路);10kV线路 10条,后沟线(公用线带分支 5条),丰泰线(专线),庙沟线(公 用线),富鑫 II线(1#已断开),煤气线(专线),城南线(公用线带电缆分支 1 条),城北线(公用线带分支 1条),西开双回线,城中线。主要内容包括:1、35kV 架空部分:新建 35kV架空线路 0.3公里,新建杆塔 4基,改造大峪线和大峪Ⅱ线 两根 ADSS/24光缆合计 2.1km;2、35kV电缆部分:新建 35kV电缆线路长度 1.77 公里;3、10kV部分:①架空部分:新建架空线路合计长度约为:后沟线 0.15+丰 泰线 0.15+城北线 0.15+西开线 2x0.1+城中线 0.1=0.75公里(共 6条),新建杆 塔 5基。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 7台,隔离开关 7组,线路氧化锌避雷器 7组, 导线均按照 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设计;②电缆部分:4.73公里;电缆熔 接头 6个,10kV户外冷缩电缆头:7套,站内电缆头:9套。新建 10kV环网箱 4 套。另外 4台环网柜共考虑 400米电缆与原分支线路接火。4、大峪变电站站内 部分:新建电缆沟道(1.8mx1.8m),总长度约:140m,人孔井 4座。将大峪 35kV 变电站 35kV架空进线改为电缆进线,新增电缆出线架及相应设备等电力线路施 工内容,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 包。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其他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 容做调整的权利,中标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4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5建设地址:平定县冠山镇大峪村 2.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定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验收符合国家、 行业及地方规范、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体 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 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1.2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 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 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 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1.3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2)本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3.2 联合体形式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 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 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及各方承担的相应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 授权书,证明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为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 合同的全 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3省内企业须在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到企业信 息。 3.4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式。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 成一个联合 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 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9月 29日 17时 00分至 2024年 10月 8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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