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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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HNZ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本项目年度企业年金资产规模约人民币800万元。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费、托管费分别不得高于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投资管理费不得高于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 1.2%,上述费用均从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中扣除;账户管理费每户每月不超过人民币 5 元的限额,由企业另行支付。投标人的报价均为固定费率报价,不得增收绩效管理费,且各项费率及费用需符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与《行业自律公约》规定的标准,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 采购需求: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3 年。

二、投标机构资格和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本项目允许符合条件的分公司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的为分公司则必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并同时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质。投标人在标书中选择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及投资管理人也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企业年金管理资质。

2.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否则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09月29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止,每天8:30-12:00 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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