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为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采购市域协同治理(协同支撑)服务,提供与其他现有市级治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和交换、与其他现有基层治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和交换。
1.2 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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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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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协同支撑服务_市域治理 |
套 |
1 |
1.3 预算额度(不含税):720000.00元
1.4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相关系统服务部署。
1.5 保修期限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的所有产品服务质保期3年。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含税):640000.00元,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应答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与本项目同类产品服务的(平台建设技术服务)案例,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以订单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对应采购订单,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至少1张发票扫描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6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6.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6.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6.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6.4、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不限于:设备费、调测费、培训费、运输费(含到达所在地的搬运和装卸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伴随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2.6.5、本项目提供的系统服务需要与《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齐齐哈尔市政务服务局)行政数字监管项目》数据和应用实现互联互通,中标人自行与“行政数字监管项目”供应商协商对接事宜,对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电子招标适用)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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