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交营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疏浚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租赁单位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船舶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新建一个15万吨级LNG泊位,最大可靠泊26.6万方LNG船舶,设计年通过能力620万吨,泊位长度376m,采用“蝶”形布置方式。由1座双层工作平台、4座靠船墩、6座系缆墩组成,可兼顾多种设计船型的靠泊使用要求,配套码头设施及与接收站相关的水工设施,包括但不限于LNG码头(栈桥靠船墩、系缆墩、工作平台、补偿平台、通信、导助航、码头消防等)、港池及航道的疏浚(含港池航道疏浚、码头基槽挖泥和取排水口基槽挖泥)、引桥的水工结构、应急通道和应急锚地。建设一套海水取排水设施。
2.2建设地点:营口港仙人岛港区。
2.3招标施工船舶租赁名称:本次为“中交营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疏浚工程施工”施工船舶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船舶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1“船舶租赁计划一览表”。
2.4建设工期:暂定施工日历天数425天。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9月1日(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具体完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复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2.5标段划分:中交营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疏浚工程标段。
2.6交货(船)地点:营口港仙人岛港区招标方指定码头。
2.7交货(船)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我方可以提前退租船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设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9日11时至2024年10月4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0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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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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