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YL
二、委托单位: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人:淮北矿业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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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货地点 |
服务内容 |
预估 运量 |
运距 |
成交供应商 |
合同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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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杜集区朔里镇) |
短倒运输 |
9万吨 |
以实际为准 |
1名 |
1年 |
2.运输路线:淮北市杜集区。
3.运输货物:散装料、袋装料以及其他需要转运短倒得货物或物资等。
4.运距及运费为估算值,并不承诺均衡作业。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成交后估算值发生变化为由向采购人提出涨价、索赔等要求。
5.本物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期限为一年,如因市场或生产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因合同终止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6.运输费用为起止点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人工、各类保险、进出场、矿(厂)场地费等费用。各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过程中和到货地的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合同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7.因环保等其他因素导致拟发运厂点未发运,导致任务未完成,采购方不承担责任,成交供应商提前做好预案,并承担相应责任。
8.响应供应商应现场查勘道路运输路况,充分调研运输实际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计划量的完成。
七、响应供应商及车辆要求
1.响应供应商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响应供应商在近二年内(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向前追溯)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3.响应供应商在近二年内(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向前追溯)未与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供应链科技公司在业务合作中发生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虚假举报等违规违约及其他损害淮北矿业集团合法权益的行为。
4.响应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是合法的运营车辆,车辆手续齐全,具有能够满足转运短倒需要的各种车型,要求车辆车况良好,均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关于运输车辆的相关规定,能够完全适应委托人作业计划,不得更改委托人下达的运输计划及时间要求。委托人用车前提前一小时联系,成交供应商按指定时间派车。
5.所有参与服务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道路、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装卸货单位等相关规定。如遇特殊时段或特殊天气按当期政府或相关单位下发的规定执行,以上规定如有冲突按最高标准执行。
6.车辆和从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车辆交强险及货物运输保险,车辆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关于营运车辆及司驾人员的相关规定,能够承担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人安全、车辆、货物损毁等风险(提供承诺)。
7.如在物流服务采购及业务实施过程中发现响应供应商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虚结运费、威胁恐吓或言语阻挠其他响应供应商参与的,全额扣除响应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按照企业实际损失从应付费用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追偿,违规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五年内不得参与“聚能物流云平台”物流服务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八、获取时间:自2024年9月29日10:30至2024年10月8日15:00止,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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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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