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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管仲镇分金亭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 盱眙县管仲镇分金亭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8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8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盱眙县管仲镇分金亭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 包含 园林绿化、立面改造、道路铺装、 园林小品等 。 (详见 工程量清单 )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及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3 )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 34 项。

注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及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有效期内),并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2024年4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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