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内容为:宣传展板、宣传栏、文化标语、非生产标识标牌等加工定作项目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第五采油厂所属单位的宣传展板、宣传栏、文化标语、非生产标识标牌加工定作。预计制作费用199.7万(不含税)。根据现场需求及加工定作的专业特点,具体工作量与金额以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发生数据为准。本项目为带量招标。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第五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99.7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承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列为黑名单。
3.4信誉要求: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28日9:00:00至2024年10月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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