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限下项目年度采购己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安徽公司2024年第10次党委会纪要通过的关于新能源工程建设限下采购项目实施意见和工作安排,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二家施工承包单位,承担年度限下新能源项目的工程建设任务;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第一期》;《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等进行费率招标;项目签约前进行《施工图预算》审核,出具《项目初步审计报告》作为签约依据;项目实施完毕后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并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
2.2建设(实施)地点:安徽境内中国石油所属新能源项目,具体以项目所在地为准;
2.3工期要求:按照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的具体约定执行;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6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未来两年新建光伏95座,充电项目102座,工程费约为:5473.00万元。(总工期2年,累计总标的额5473.00元)。
1、充电站高压侧招标内容(市电网下火点——箱式变电站):变压器送检试验报告(变压器甲供);高压开关柜及耐压试验报告;低压规定式开关柜及检验报告(含计量柜);低压无功功率补偿柜及检验报告(或电容柜及电容器实验报告);电力电缆及试验报告;接地装置及试验报告;避雷器及试验报告;委托供电部门认可的电力设计院出具电力设计施工图纸(或我公司委托的设计院出具的高压部分的设计图纸进行备案);变电站基础施工;高压下火线敷设及周边关系协调;电气安全用具及试验报告(绝缘靴、绝缘手套、验电器、令可棒、接地棒等);变电站从备案至送电的验收等所有手续办理(供电部门现场踏勘、电力设计、施工、监理、电气检测委托等手续);变压器围栏、综合性验收等工作。
2、充电站低压侧招标内容:地坪破除及恢复(电缆沟施工开挖、回填、临时行车钢板)、充电设备基础及设备安装(充电设备甲供);电力电缆、套管及试验报告;通信电缆及套管;接地线及附属配件;地面划线;防撞柱;车辆限位器;安装调试照明灯具;车棚及基础;摄像头安装调试(不含设备购置);以及其他配套工程和报批报建手续、综合性验收等工作。
3、光伏项目招标内容:光伏板基础、光伏板安装(设备甲供)、支架安装;逆变器安装(设备甲供);电缆敷设;设备调试;协助入网备案、综合性验收等工作。
【安徽销售分公司限下项目解释:建设工程概算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库站建设工程】。
以上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中国石油安徽销售公司充电站和光伏项目通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由招标人将按照公平公正且有利于双方合作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中标人的履约能力情况进行,具体以单项工程实际工作内容为准,投标人必须同意《中国石油安徽销售公司充电站和光伏项目通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相关金额,且投标人必须做出承诺函,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7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入围资格,且需具备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投标人的状态须为“正常”)。
(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的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2.3投标人具备经年检通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4 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6.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为本公司职工,提供开标截止日前180日内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过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6.3投标人须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公示结束后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须承诺设备及材料采购中,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3.7.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17:00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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