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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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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接货运输(含提货、运输、装卸等) |
烟站卸车 |
火车站接货运输(含提货、运输、装卸等)(单价) |
烟站卸车(单价)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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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YC-HN-2024-10 |
江西省烟草公司宜春市公司烟用物资运输装卸服务项目(2024—-2026年) |
约1380吨/年 |
约120吨/年 |
107.25元/吨 |
23元/吨 |
452295元 |
详见第三部分 |
说明:1、以上数量为每年预计采购数量,具体以年度实际采购数量为准,烟站间零星物资中转数量不重复计算;
2、以上报价投标人应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服务及伴随之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代提货手续办理、运输、装卸、中转、保险、利润、税金等关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3、火车运输物资按火车站接货运输费执行,火车站接货运输费含火车站代提货手续办理及火车站所有费用(如火车站清扫、仓储、保管等)、运输、装卸和中转费用;汽运物资按烟站卸车费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记录;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所聘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分支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公开招标活动;
9、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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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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