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宜春市锦北灌区高安市上游片区一干渠幸家山头段渠道改线工程已 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宜春市高安市石脑镇境内 。
2.2规模: 实际 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主要建筑物为 4 级 。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0月23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04月21日。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1 个 施工监理标段 , 施工监理项目为 宜春市锦北灌区高安市上游片区一干渠幸家山头段渠道改线工程 的监理, 详见 工程量清单 。
2.5质量要求: 合格及以上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监理机构配备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 1 名需 实 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另需配备不少于 1 名的现场监理员。
(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建 设 项 目招投标 活动取消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文件中评分准 “采用百分制”修改为“采用9 0 分制 ”,其中“履约行为评价 10 分 ”取消,其他评分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4 年 09 月 27 日起至 202 4 年 10 月 17 日止(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09 时 3 0分整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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