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PACS等系统软件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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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PACS等系统软件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9-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PACS等系统软件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3.1.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3.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3.4供应商为被授权人购买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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