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PON上行IPTV融合终端(双频WIFI5),预估规模15000台。
1.2采购预算:447万元(不含税)。
1.3采购模式:本项目为集中采购。
1.4资金来源:成本费用类采购。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选人数量为1名,份额100%。
1.7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9个月或份额执行完毕。
1.8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1.9实施地域: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含旗县)。
1.10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设置本项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266元/台,应答人应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内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或近6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等。
2.3应答产品须通过中国联通内蒙古分公司针对本项目组织的历次和本次产品测试。
注:须提供测试报告扫描件。
2.4应答产品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注: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2.5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PON上行融合终端销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累计金额不低于400万元。
注: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章页。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日期为准。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有效业绩,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10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中国联通集团及内蒙古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在禁入期内取消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11应答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12应答人须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求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0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请登录)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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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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