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靖安县南门社区高品质智慧社区智能化建设项目(不见面公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64700.00 元
最高限价:24109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请登录) | 靖安县南门社区高品质智慧社区智能化建设项目 | 1 | 项 | 28647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6.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6.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特别提醒:依据赣财购〔2023〕8号文关于推行《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可不再提供上述1.1-1.6点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9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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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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