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资产盘点流程做到规范化、信息化,有效提高盘点工作及数据统计效率。随着业务的发展以及集团公司针“一石两翼”工作计划,根据《中国电信财务业〔2021〕82号》文件要求,以便更符合实际工作,提升工作效率。通过系统改造完善,提升系统性能和稳定性及用户感知,提升一线用户的使用率和工作效率,推进智慧化、数字化的企业级系统支撑。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份额;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2024年西藏分公司资产盘点系统升级研发工程项目,采购估算不含税金额为493,0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叁仟元整,含税金额为522,58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贰仟伍佰捌拾元整,增值税税率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68,35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捌仟叁佰伍拾元整),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财务要求:参选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须提供当地税务机关发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提供当地税务系统查询截图并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的须承诺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信誉要求:
参选人不得为列入经营者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
参选人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月[28]日[09:00]至[2024]年月[30]日[18:30]。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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