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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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位置 |
施工项目 |
库房门 数量 |
单个门工程量 |
总工程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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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 开 门 |
铲漆打磨 |
124 |
40.5 |
5022 |
㎡ |
人民币(元) 505,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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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子灰+固化剂 |
124 |
5 |
6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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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防锈底漆 |
124 |
40.5 |
50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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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环氧面漆 |
124 |
40.5 |
50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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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更换密封条 |
124 |
9 |
1116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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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更换大门 门把手 |
124 |
2 |
248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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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维修小门门锁 |
124 |
1 |
124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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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维修底边护板 |
124 |
2 |
248 |
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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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维修合页 |
80 |
4 |
32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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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喷涂门牌号 |
124 |
1 |
124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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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维修锈穿部位、加装钢板和铆钉 |
124 |
4 |
49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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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卷 帘 门 |
更换卷帘门弹簧 |
55 |
2 |
110 |
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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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更换卷帘门连片 |
140 |
8 |
1120 |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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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更换底梁 |
124 |
1 |
124 |
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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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整修变形门框 |
120 |
1 |
12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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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且不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谈判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
(二)完成周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45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三)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后提供不少于1年的保修期。
(四)实施地点:广东省韶关市。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若报价供应商有名称变更的,须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报告字迹清晰可辨识)或提供开户银行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内任意1个月的企业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资金缴费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军内单位无需提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6.报价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且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的。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8.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9.报价供应商未被军队装备部门采取暂停、注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10.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11.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13.报价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0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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