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 (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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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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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勤班车保障项目 |
租赁 1 台 45 座及以上载客数大巴车(含司机),往返于指定地点,按指定线路行驶,单面一趟通勤距离约 65 公里。 |
海南省三亚市及海南省保亭县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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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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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383400元,按单辆单日车辆使用费用报价,暂按全年120天作为用车天数,单日单辆价格不超过1597.5元/辆/日;
3.本项目确定 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执行,合同执行以实际发车天数及台数进行计算,最终支付合同总价不超过383400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持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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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