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4AGGWQ********.项目名称:高新城创财政性代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3.项目地点###市高新区4.项目单位:合肥高新城创建****公司5.项目概况:对截止2024年4月高新城创立项的账面金额约30亿元高新区财政性代建项目出具财务竣工决算报告,详见磋商文件。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7.项目概算:90万元8.项目类别:服务类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二、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或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服务业绩。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投标人未###市及其所###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投标人被###市级及以上招标投标活动监督部门限制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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