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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淡水取水建筑及安装工程(C2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7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沿海(南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一港池东岸北侧,是规划容量为2×1000MW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废水处理等装置和设施,配套建设1座5万吨码头。

2.2项目建设工期: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总体建设周期为23+1个月。2023年12月28日开工建设(浇筑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首台机组于2025年11月23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25年12月23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产。

2.3本招标项目施工工期:预计开工时间2024年11月10日,预计竣工时间2025年8月10日,计划工期为274个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并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一级进度计划中里程碑节点,投标人要根据招标人的进度要求,在满足技术条件要求下连续施工,安排充足的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为确保完全满足招标人的工期要求,投标人需服从招标人对于工期的相关要求(包括并不限于春节等节假日不停工,费用已包含于投标总报价中),并积极配合完成。

2.4建设地点:取水泵站建设地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遥望港闸上游800米;管道建设地主要为取水泵站(遥望港河北岸)—现有河岸堤(南侧)—S221省道(西侧)一通海大道(南側) —煤电项目电厂厂址(一港池东岸北侧)。

2.5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C2:淡水取水建筑及安装工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投标人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和本项目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没有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国中煤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投标人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须具备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所有证书复印件)。

3.2.2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2000万元(含)以上管道工程施工的业绩,或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2000万元(含)以上供水(或取水)泵站工程施工的业绩。

2、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若合同中未体现管道施工或(供水(或取水)泵站施工内容、金额,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的上级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或业主评价;未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与业绩对应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必须是投标人与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的上级单位)或与EPC总承包单位直接签订的。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年龄不超过57周岁,且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需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且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证明时间自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且拟派项目经理至少具备1项合同额2000万元(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复印件,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需体现拟派项目经理的名字)。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时至2024年10月9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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