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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无锡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绿化工程及企业标识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7 收藏项目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无锡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绿化工程及企业标识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ZY(请登录)

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如下:

无锡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绿化工程及企业标识安装工程,绿化工程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企业标识安装工程主要为楼顶、铭牌墙企业标识及建筑亮化安装等。

施工地点:(请登录)

标包设置:本项目设置2个标包,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标包1:无锡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绿化工程

要求根据项目绿化设计图、清单及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种植树木、花草和景石、绿篱网等施工,满足地块绿化率要求并通过地方政府绿化验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标包2:无锡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企业标识安装项目

本项目主要完成项目楼顶、铭牌墙企业标识及建筑亮化等安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保修期:验收通过后不少于伍年。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各标包投标限价如下,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将被否决投标。

标包1:无锡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绿化工程,最高限价为75.632762万元(含税)

标包2:无锡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企业标识安装项目,最高限价为47.141464万元(含税)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

10.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对应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服务金额、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适用于分包1)

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分包2)

1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适用于分包2)

1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适用于分包2)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提供承诺)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

(4)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截至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

14.拟派的高空作业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资格证,且投标人必须给高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提供拟派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意外伤害险保单或为其购买意外伤害险的承诺书。投标人须于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拟派人员意外伤害险保单,若未能按时提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适用于分包2)

1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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