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概况 | |
| 根据中国重汽集团使用需求,对国/欧标集成式充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国欧标集成式充电设备采购项目 |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本次招标为中国重汽集团国/欧标集成式充电设备采购项目,包含两部分:一是中国重汽集团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试交车间)、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厂区 (青岛市高新区锦荣路369号)分别建设两套和一套国/欧标智能转换充电桩,主要用于新能源车辆的充电工作。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拟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扫描件(需盖章); 3.3拟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3.4拟投标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 3.5拟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报告页、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且未显示异常; 3.6拟投标人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国/欧标集成式充电设备),且近3年内无因服务不当而造成重大事故; 3.7拟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与本项目有关的违法及重大违规情况; 3.8拟投标人最近半年纳税正常; 3.9拟投标人信用证明材料(信用报告)未显示异常; 3.10拟投标人不存在严重违规或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声明; 3.11如为代理商投标,需获得生产厂家正式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保证提供原厂售后服务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12拟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3.13拟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单位和签订合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6本项目交货和施工地点为两个不同区域,招标人必须具备两地同时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的能力和条件。 3.2-3.11项文件必须提供,未提供者直接视为资质、资格审查未通过,无法继续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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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请登录)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10-08 17: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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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国欧标集成式充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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