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营口市大石桥市留置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备案。以大行审批投【202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石桥市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大石桥市留置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机房、弱电及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石桥市繁荣大街,原地方税务局大楼,东屏园西侧 2.工程规模: 专业工程: 机房、弱电及智能化工程。主要包括机房工程(不含装修)、智慧看护系统、综合安防系统、系统平台、网络系统、会议系统和综合布线系统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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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4年11月01日 开工至 2025年03月01日 竣工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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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09:30 |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请登录) | |||||||||||||
| 3.递交网址:(请登录) | |||||||||||||
| 4.开标方式: (请登录) | |||||||||||||
| 5.开标说明:(请登录)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 16时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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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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