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溧阳高新区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溯源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3.9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3.95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常州市河流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常政办发〔2024〕7号)和《溧阳市河流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计划于2024年底前完成高新区工业污水排放区溯源排查工作,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完整的高新区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溯源工作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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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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