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胡底煤业为2009年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矿井,井田面积5.1253平方公里,证载生产能力60万吨/年,为证照齐全的生产矿井。2023年取得24.0384km²采矿许可证,现在正在实施240万吨/年矿井改扩建。由于胡底煤业暂无配套选煤厂,为满足国家、省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以及胡底煤业公司的实际需要,矿井需建设配套洗煤厂,对开采的原煤进行洗选,提高产品质量,减少矸石的无效运输。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240万吨/年矿井配套选煤厂可研报告:
标段(包)内容: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240万吨/年矿井配套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原煤运输系统)和项目建议书编制,以及以及设计、审查、评审、现场服务及配合甲方备案工作等。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原煤运输系统)及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技术服务要满足项目实施进度要求,然后按程序及甲方要求上报审查、评审、取得相应批复。。
2.4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山西省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顺利通过设计评审、取得相应批复,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240万吨/年矿井配套选煤厂可研报告,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煤炭行业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矿井、选煤厂)专业甲级资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选煤厂可研报告或选煤厂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如评标委员会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査询结果为准。)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17时30分至2024年9月30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