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坪上煤业现有3台EBZ120掘进机机载临时支护装置,在下分层掘进使用。目前支护形式为120机组截割头上放置槽钢(自形加工)托起棚腿,截割头升起托住棚梁进行支护。此种支护方式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九条(七)项规定:掘进机停止工作和交班时,必须将切割头落地,并切断电源。因此机载临时支护装置需要升级改造。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EBZ120掘进机机载临时支护装置升级改造:
标段(包)内容:EBZ-120掘进机3台。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30个日历天
2.4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EBZ120掘进机机载临时支护装置升级改造,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临时支护装置加工或者制造或改造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如评标委员会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査询结果为准。)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17时30分至2024年9月30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