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我公司目前共有5台燃气燃烧机,其中燃气锅炉房3台,中央空调机房2台
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要求,为保证燃烧机设备安全运行,需安排专业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当前的燃烧机维保合同将于2024年11月2日到期,因此需要在合同截止前,重新选择专业燃烧机维保单位。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燃气燃烧器维保:
标段(包)内容: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燃气燃烧器维保
2.3服务周期:合同期限三年。
2.4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燃气燃烧器维保,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供应须需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锅炉改造、修理)许可资质或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锅炉安装)资质;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燃烧器维保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如评标委员会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査询结果为准。)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7日17:30至2024年09月30日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